1. 本公司設置合格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就其承攬部份執行安全衛生管理 業務。
  2. 本公司若不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者,本公司將指定專人為安全衛管理人員,就 其承攬部份執行相關之安全衛生管理業務。
  3. 本公司工作人員之安全衛生及環保意識,由本公司之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教 育訓練,若因違反安全規定而發生職業災害者,由本公司負一切責任。
  4. 本公司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將負責督導其機械設備、工具之安全檢查及其工作人 員作業安全,若有任何問題廠商可主動向本公司工程單位反映,本公司將對有 關人員作指導及協調
  5. 本司作業前將指派一位工作場所負責人,負責督導現場工作之安全衛生、環境 維護、品質及進度等事項,並做為本公司與合作廠商之間構通窗口,本司工作 環境及潛在危險因素,防止災害之發生。
  6. 本公司工作場所所負責人將配帶醒目之臂章,書寫本公司名稱、工作場所負責 人或監工等字樣,以資辨別。
  7. 本公司工作場所負責人將在作業現場監督,如有違反,貴公司人員可中止本公 司之現場作業。
  1. 本公司不雇用未滿十八歲之員工進入本公司工作。
  2. 本公司不雇用女性進入本公司從事勞動工作。
  3. 本公司不雇用非法之外籍勞工進入本公司工作。
  4. 本公司工作人員出入貴公司廠區,在貴公司內行動將佩掛工作證,並戴用安全 帽。
  5. 本公司將每日之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姓名陳報工程承辦單位。
  6. 本公司工作人員於工作前將接受貴公司提供之安全衛生教育講習。
  7. 當工作期間中斷七天以上、工作環境變動或本公司工作場所負責人更換時,本 公司將重新申請施工許可。
  8. 本公司若因工作需要而須動火作業、密閉場所作業或吊掛作業時,於工作前一 個工作天向貴公司工程承辦單位及工安人員提出相關作業之申請,經貴公司工 安人員於施工當日檢點後,才進行相關作業。
  9. 本公司進入貴公司施工如發生事故時,將立即報告貴公司工程承辦人員及工安 人員,會同勘察現場、分析原因,並由本公司工作場所負責人填寫事故調查報 告書於24小時內送至貴公司工安。
  10. 如發生下列重大職業災害時,本公司除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措施外,將迅速 報告貴公司工程承辦人員及工安人員,並保持現場,拍照存證,並於24小時內 報告北區勞動檢查所。
    • (1) 發生死亡災害者。
    • (2)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
  11. 本公司工作人員在貴公司工作,如犯有下列各項情事者,一經察覺,除當事人 送警法辦外,本公司將負責有賠償損失之連帶責任。
    • (1) 在廠內吸責、賭博者。
    • (2) 在廠區內滋事生非者。
    • (3) 在廠區內鬥毆者。
    • (4) 竊取任何財物者。
    • (5) 故意毀損本公司財物者。
  12. 本公司工作人員在本公司工作,如犯有下列各項情事者,將禁止其進入貴公司 工作,如違反規章本公司並將負連帶責任。
    • (1) 在廠內酗酒者。
    • (2) 於工作時間,在廠內下棋、打牌、泡茶聯天者。
    • (3) 不服指導,有違抗、侮辱本公司員工行為者。
    • (4) 其他行為失檢者。
  13. 本公司任何車輛於貴公司廠內行駛時,時速不超過15公里。
  1. 本公司工作人員將在指定之工作地點工作,不任意遊蕩或前往其他不相干之場 所 : 休息時間將在指定休息地點休息,若無指定休息地點則將在工作地點附近休 息,決不妨礙貴公司人員工作及辦公、堵塞交通或影響他人通過。
  2. 本公司工作人員休息時,事先將工作區域環境整理好,並做好警告或明顯之標 示或圍籬後,才離開工作區域,必要時將留置人員監看。
  3. 因工程需要必須移動、拆除、使用、變更設定貴公司任何固定物、設備、管線 、閥門等,將事先詢洽貴公司工程單位或其他有關人員同意後方進行,絕對不 自行貿然作主,否則造成之損失均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4. 本公司之作業如有危險性及污染性而妨礙第三者作業或妨礙貴公司生產進行時 ,將採取防範措施。
  5. 本公司在施工前,必須瞭解工作地點之環境及貴公司相關設施,否則若因工作 而使貴公司設施損壞,甚至因而影響貴公司生產或導致人員受傷或其他事故, 本公司將負一切損失及責任。
  6. 本公司自行攜帶之工具或設備,將實施自動檢查,且自行保管妥當,並於貴公 司指定地點存放,不任意放置。
  7. 本公司除規定領用之原物料外,非經貴公司工程承辦單位及有關人員許可,將 不擅自在廠區內取用材料,如違反規定,本公司將負責賠償。
  8. 任何因施工而造成之暫時危險區,將以警戒帶或交通錐加以圍籬警告,夜間將 加裝警示燈,當施工完畢時立即移除。
    在特殊區域(如無塵室)內工作,本公司將遵守該特定區域之工作規定。
  1. 本公司高架作業係指下列作業而言:
    • (1)未設置平台、護欄等設備而已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其高度在2公尺以上者。
    • (2)設有平台、護欄等設備,並採取防止墜落之必要安全措施,其高度在5公尺 以上者。
  2. 本公司高架作業前將事先研究作業程序,能在地面上作業者就在地面上作業, 盡量減少高架場所作業
  3. 本公司工作場所負責人對於高架作業施工人員有酒醉、身體虛弱、睡眠不足、 情緒不佳有安全顧慮或其他不適於從事高架作業者,將不使其從事高架作業。
  4. 本公司施工人員將穿著良好俐落,不會使用易滑或脫落之服裝。
  5. 本公司高架作業時施工人員將確實配用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帶等適當防護具
  6. 本公司高度作業將利用合格施工架、移動式施工架等,以策安全。
  7. 公司工作台設置將有下列條件:
    • (1)應有適當之寬度。
    • (2)工作台移動時應不致發生轉動或脫落情形。
    • (3)有發生墜落之虞之處所應設有扶手、把手等防護物。
  8. 本公司高度作業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將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安 全網等防護措施。
  9. 本公司施工架將有架設護欄及安全索,且踏板均鋪滿以防施工人員墜落。
  10. 本公司高架作業時,工具、螺絲等材料將置於工具袋或工具箱中,防止物體飛 落。
  11. 本公司室外之高架作業如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使作業人員有墜落危險 時將停止作業。
  1. 吊車進廠前,本公司備妥起重機檢查合格證及起重機操作人員執照,經驗證由 貴公司許可後,始將進入廠區工作。
  2. 本公司每日作業前對過捲預防裝置、過負荷警報裝置、制動器、控制裝置及其 他警報裝置之性能實施檢點。
  3. 本公司不使用已變形已龜裂之吊鉤、鉤環、鋼索、鍊環,作為起重機具之吊掛 用具。
  4. 本公司吊鉤或具有防止吊舉中所物體脫落之防滑舌片裝置。
  5. 本公司吊掛作業時將吊掛作業範圍設置標示或圍籬,嚴禁閒雜人員進入。
  6. 本公司吊移物件、設備時,著力點適當,吊鉤移掛於起重物重心上,且吊索堅 固,並有指揮人員警示、指揮。
  7. 本公司吊掛作業時不以單索吊掛等不穩定方法起吊物件、設備。
  8. 本公司起吊長形物或不安全物料時,使用導引索,以安全之方法操作。
  1. 本公司在貴公司內工作期間,工作場所周圍將加以清理保持清潔,每日工作完 畢將徹底清潔後才可離開。
  2. 拆除之廢棄磚、瓦、土石、砂子等物應迅速運走,將不堆存於現場或貴公司廠 區內,廠外棄置不得污染環境。
  3. 本公司在廠內作業所產生之廢棄物,將遵守廠內廢棄物處理與分類相關規定。
  4. 本公司不將廢建材任意堆置污染地面。
  5. 本公司於作業過程不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6. 施工機具不排放黑煙超過排放標準。
  7. 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礦物土石等將適當防制措施,決不引起過往車輛引起 塵土飛揚者或廢物品散落者。
  8. 本公司對作業所產生之廢水,廢氣,噪音及廢棄物將於進廠作業前即擬定妥善 之防治方法及廢棄物最始處理方式,貴公司若作業導致貴公司受罰者,本公司 願負賠償責任。
  9. 本公司使用貴公司洗手間將保持整潔。
  10. 本公司禁止人員隨地吐痰、便溺,維護公共衛生。
  11. 本公司所用之木板、架子、梯子、索及其他用具設備、物料將在指地點堆放整齊,完工後將清理帶走。